文电科、秘书一科、秘书二科、综合科、人事科、财经科、农经科、社会发展科、工交科、商贸科、城建科、社会管理科、督查室(市政府督查室)、政务联络科、市政府总值班室、政务信息科、行政科、财务科、金融协调科、资本市场科、金融风险防控科。另设机关党委、离退休人员服务科。
(一)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、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。
(二)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(管理区、经开区管委会)请示市政府的事项,提出审核意见,报市政府领导审批。
(四)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工作需要,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,提出处理意见,报市政府领导决定。
(五)办理省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,并督促落实。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(管理区、经开区管委会)对市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,及时向市政府报告。
(七)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;负责向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;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。
(十)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,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、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,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。
主 办: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 办:永州市数据局(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)